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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判决给城镇居民可否登记

u1564 公众会员 来自:江苏-南京楼主
法海游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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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册:1997年2月22日
甲乙双方原为夫妻,他们是86年结婚,2006年离婚,96年于农村共同出资建有一套集体土地的房屋,2001年取得产权证记,登记的名字为女方。女方为农业人口,男方为另一个区县的非农户口;2008年经法院判决离婚,且该房产判决给了男方(户藉性质:非农户口),请问律师,对于该套房产可以登记在男方名下吗?谢谢,望回复!有劳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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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2013-7-10 14:54:26 顶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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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判决给城镇居民可否登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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