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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海游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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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家于2008年京沪高铁拆迁,2011年分房,08年拆迁谈判时政府领导说补偿10万元装潢费用,家庭总面积412个平方,分房300平方,但是2011年拿房时确要我们倒贴4万元,心中不服气,便去查了账目,才发现账目上面的主房面积拆迁办人用箭头化了下来,把我的主房面积划到了下面的辅助房面积上面了,这样子一划,足足少了我60多了平方,而这个4万块钱就是要买这个平方的,看了账目便问那边的负责人,对方则说,所有的房屋面积都是这样标注的,都划下来的,可是哪有这个道理呢,因为上面和下面的面积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,怎么你们说划下来就算到下面的面积里面去了呢?这样的账目合法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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